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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南海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业:

为深入推进南海区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佛山市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南海区“十二五”期间开展节能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以往节能监察和节能考核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统计水平,促进节能和科技的融合,积极推动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深化“三能体系”工作的建设和发展,现决定组织我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管理培训,并就有关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镇(街道)经促局节能工作相关负责人;

2、南海区“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节能管理负责人和节能工作人员(包括所有纳入监管的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每单位两人以上);

3、鼓励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及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企业相关人员参加。

二、培训时间:2014年9月1日-9月3日(共三天)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8:00—8:30。

三、培训地点: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佛山一环科技路出口)。

报到地点:8号楼1楼大堂。

上课地点:6号培训楼5楼。

四、培训内容:

企业能源管理基础知识与节能技术,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计量和校准,能源数据采集、在线监测和能源管理中心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企业能效对标,闭卷考试。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镇(街道)经促局通知辖区内的重点用能单位确保按时派员参加,并于8月15日下班前将辖区内有关单位的参会回执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报我局电力资源科;

2、各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填写好《报名回执汇总表》(见附件,在企业名称一栏填写),于8月14日下班前报所属镇(街道)经促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企业自理;

2、根据《关于启用新版省节能培训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2]771号)有关要求,节能管理工作中需配备设置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岗位,参加本次培训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岗位资格证的申请;

3、申请能源管理负责人资格证的学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1)大专以上学历、(2)理工科专业(文科和经济类不适合)、(3)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具备节能方面实际的工作经验;申请学员请在报到时向会务组提交大一寸彩照两张(背面标注企业名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大专以上理工类学历证明、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节能实际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申请能源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学员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在报到时向会务组提交大一寸彩照两张(背面标注企业名称、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

5、鼓励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继续参加培训,并在报到时一并上交合格证至会务组,以作继续教育有关记录;

6、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在考试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岗位的节能培训合格证,作为持证上岗依据,在日后各级节能监察过程中仍发现有企业节能管理负责人未持证上岗,则对相关企业和管理人员进行查处。

联系人:邓自旋,梁润延;联系电话:86336128,86293607;传真:86293112,邮箱:nhjmjdlzyk@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汇总表(注明是否用餐及住宿)

      2.培训班时间安排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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