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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4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三、活动安排 
    (一)201511日起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2015315日截止。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www.gdgs.gov.cn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的书式材料。参加连续年度公示申请的企业需附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网上申请操作指南守重公示系统-最新消息)。
    (二)在网上提出申请后,须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给受省、市、区工商部门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及联络方式见附件),符合公示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于2015331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一份申请书连同其他材料报送至我局。行业属性不明确的企业,可在自愿接受非会员申请的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一家提交申请材料,由该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我局。
    (三)广东省工商局将于20156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连续公示的企业,由我局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牌匾,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守重公示系统上公告的通知和最新消息。
    (二)佛山市工商局已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广东省守重企业申报办事指南,该指南内容包括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企业指引、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网上申报指南、工商部门授权参与守重公示活动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佛山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守重公示企业的优惠扶持措施等内容。请企业登录该网站查询,并根据活动指引进行相关申报工作。
    网站链接:
    http://www.fsaic.gov.cn/bszn/scht/201310/t20131012_4438511.htm
    (三)请申请企业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登录守重公示系统,网址:www.gdgs.gov.cn
    (四)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者,我局将撤销其称号。
    (五)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宣传和推荐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不得有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

   联系人:潘智君,电话:8568380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O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