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5〕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0日0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9月20日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四)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项目1、2、3为必需提交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A4格式);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背面)一式两份(A4格式)(身份证原件交验后退回);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2.7×3.7cm)彩色相片四张,必须要同底。其中两张分别贴在申请表内,其余两张相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后6位数字(注:为免污染其他相片,请勿使用圆珠笔或墨水笔写,相片大小要严格按照2.7×3.7cm,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4.符合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条件人员,除提交上述三项资料外,还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A4格式)。非免考人员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35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费、培训费)。
(六)、报名地址:
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里水总商会
联系人:李洁娇 85636102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