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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海区车船税联网征收的通告

尊敬的车船税纳税人:

     南海地税提醒您,我区从2015616日开始,由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现有的由南海农商银行股份公司各营业网点代征、市民之窗自助终端代征及由地税局自助办税终端征收车船税等多种征税方式将保留至2015831, 对于已购买2015年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未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或存在往年欠税的纳税人,在2015831日前可有上述多种方式选择。从201591日起,我区车船税征收将实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和地方税务局直接征收两种方式, 2015年度之前的欠税只能到地方税务机关门前征收。更多详情可登陆佛山市地税门户网站,或到各地税分局索取相关资料,或拨打12366-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