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挂牌
近日,经省国税局备案,我市两家企业成功成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其中广东波顿时装有限公司离境退税商店日前正式投入营运。这是外国旅客在我市购物可享受退税的新开始。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离境时,主动持其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经海关验核确认后,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的政策。
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广东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2016年9月份起,省国税局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征集范围由广州、珠海扩大至全省,同时符合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等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可以申请为离境退税商店。我市积极贯彻省局政策,认真做好离境退税政策宣传,通过“区局推荐+企业申请”的模式,禅城区的佛山市顺联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高明区的广东波顿时装有限公司成为我市首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其中广东波顿时装有限公司1月20日挂牌开始营运。随着我市离境退税商店逐步增加,将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繁荣我市对外经贸往来。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是近年来国家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呼吁佛山的大商场、特色工艺品商店、旅游景点商店尽快到当地国税机关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