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职能Services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名称: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受理时间:

常年接收申报

办事流程:

申请单位填写《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并附《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通过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专家评审后,该单位修改后报市科技局备案,专家发文批复。

申报主要条件:

1.是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 申请组建的市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18%  

3.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4.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300万元。

其它参阅《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佛科〔201432

所需材料: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相关政策:
经批准组建的市工程中心,凡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属机构的,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由依托单位所属区按照区的政策给予资助。

对考评为优秀的市工程中心,优先推荐申报省工程中心。

受理咨询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受理咨询电话:

85636102


文件下载: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