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职能Services

南海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受理时间:
常年接收申报,区科技主管部门分批审批

办事流程:
在区经济促进局(科技)网站下载《南海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表格,按要求填好连同有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申报主要条件
1.上年度产品销售值一般大于4000万元,年利税占技工贸总收入比例不低于10%(行业性工程中心不受此款限制)。

2.至少拥有某一方面的技术成果(企业近两年内拥有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发明专利1项)或在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

3.50平方米以上的研究开发场地。

4.从事技术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不低于10人。

5.每年固定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300万或不低于单位全年销售收入总额的3%

(具体参阅《南海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所需材料:
《南海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表格,按要求填好连同有关材料一式2

相关政策: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南府[2009]226号)文件精神,奖励10万元,根据《里水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质量与效益扶持奖励办法》(里府[2012]33号)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1万元。

相关文件下载:

受理咨询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受理咨询电话:
856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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