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项目名称:
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受理时间:
从 2012年起,所有申报企业都必须通过协会申报守重活动,申报时间不变,仍为1月1日至3月15日。
办事流程:
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开始接受企业网上申请,3月15日截止。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守重公示平台(www.gdgs.gov.cn),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后,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其他相关的材料,提交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所)。
属于工商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的会员,须将申请材料提交各自所属的行业协会进行核查推荐,符合公示条件的,由行业协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于3月31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一份申请书连同其他材料上报企业所在地工商区局。 全省统一于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平台上统一公示。6月1日后企业可上守重公示平台进行查询本企业是否已公示。对连续公示的企业,由公示机关在该企业《守合同重讲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对新公示的企业,由公示机关于公示3个月后向其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制作牌匾、证书,其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申报主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1.领取营业执照并成立满一年;
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报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网站上公示。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且其公示标准分达到85分以上的,予以公示。
所需材料: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申请为前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提交《荣誉证书》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工商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的会员,一式两份;不属上述行业的企业,一式一份。
相关政策: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
相关文件下载:
受理咨询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受理咨询电话:
8563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