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职能Services
里水镇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奖励
项目名称:
里水镇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奖励
受理时间:
每年12月(以公告为准)
办事流程:
经所在村(居)或镇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加具意见,里水总商会(行业协会)初审后,由经济促进局复审,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
申报主要条件:
具体参阅《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扶持奖励办法》(里府[2012]33号)
所需材料:
1、填写《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企业扶持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获奖项目、认定项目证书或报表复印件(原件复核)。
4、国、地税出具的纳税证明。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守法证明”(专利项目除外)。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相关政策:
包括对企业上市、总部企业、科技、制定技术标准、创知名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人才创新创业、经济贡献、投资贡献、产业载体用房补助等奖励扶持。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扶持奖励办法》(里府[2012]33号)相关条款奖励扶持。
受理咨询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受理咨询电话:
8563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