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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科学技术奖励

项目名称:

南海区科学技术奖励

受理时间:

每年9月(以公告时间为准),由镇街初审


办事流程:

区级科技进步奖含科技项目奖、科技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科技工作者,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打印上报。

申报材料送所在镇(街道)经促局(科技办)审查同意。

申报主要条件:

项目必须通过技术鉴定或验收,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区科技进步奖有实用新型以上专利也可申报。

另获区级奖励还可继续申报市级和省级进步奖。

(具体参阅《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所需材料:

(一)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

    1、《南海区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技术鉴定证书或其它相同性质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书、评估报告、专利证书等);

    3、研究技术总结、试验(质检)报告等;

    4、本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5、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材料(如用户意见等);

    6、《南海区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和两张项目实物图片的电子文档。

(二)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材料

    1、《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有关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奖状、发表论文副本等;

    3、《南海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文档(含个人免冠数码照片)

(三)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1、《南海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有关的证明材料。

3、《南海区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电子文档。

相关政策:

可获得奖金和相关证书。

受理咨询机构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总商会

受理咨询电话:

8563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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