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指南
一、关于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系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计划,经过申请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
迄今为止,澳大利亚、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中国台北、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新加坡、越南、墨西哥参加并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持有人提供入境专用通道的待遇。根据外交部的规定,我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实施细则》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请。
二、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宗旨
推动“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扶持“雄鹰计划”企业。
三、对象和条件
(一)因业务关系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本区民营企业人员;
(二)所属民营企业应为本区诚信高、信誉好、上规模的外向型企业;
(三)无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四)符合规定的“雄鹰计划”民营企业。
四、办理程序和材料
申请旅行卡,申请人应由所属企业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促部门加具意见后向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1份及复印件3份,内容须包含企业及外向型发展概况(包括与提交的进出口单据相对应的外向型发展概况)、申请理由、具体人员姓名及职务,前往已实施旅行卡计划的国家名称,确保遵守相关规定,如期返国,并由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加具意见;
(二)申请人个人简介1份及复印件3份,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各4份;
(四)有效期不少于3年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4份;
(五)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六)《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事项表》4份(需电脑填写打印);
(七)《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需电脑输入并打印,申请人签名请用0.7-1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签中文名,请勿接触边框和超出边框);
(八)申请人所属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复印件3份,材料内容包括企业规模、效益、资产负债、利税、进出口情况以及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情况等。证明材料可列表提供,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所在镇(街)经促部门公章;
(九)企业经营情况信息登记表;(请填上一年度的企业信息)
(十)申请人所属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须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申请人所属企业的对外交往业务的证明或凭证(如进出口单据、出口合同、报关单等),并在公司经营情况或申办公函材料中附上文字说明;
(十二)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后加盖企业公章;
(十三)申办人在企业的任职证明文件(或聘书、董事会决议等)复印件4份;
(十四)劳动合同复印件4份;
(十五)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4份,外市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1年以上的居住证复印件4份;
(十六)《APEC商务旅行卡证明表》4份,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七)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人所属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十八)申请人近3个月内照片3张(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大一寸相片;照片具体尺寸参考以下规格:48毫米×33毫米,其中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提交一式四套材料。
五、受理科室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证照事务科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一路3号4楼
电话:86337423,86222668-480 传真86233206
网站:
http://nhfoa.nanhai.gov.cn/wsqw/bszn/ws/2012051170987.shtml
E-mail: zznhfo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