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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须知


    根据省商务厅等六部门《转发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4]142号)精神,我区经济促进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南海支局对本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报范围: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华侨投资企业,以下称企业)。

    二、联合年报时间:2014年4月21日-6月30日。

    三、内容: 申报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四、要求: 申报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行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www.lhnj.gov.cn)。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书》。其中:涉及填报外汇年报信息部分,申报企业或代申报的会计师事务、银行直接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表、2013年末资产负责表、2013年度利润表以及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统计表。为提高企业申报联合年报有关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尽可能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并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申报年报数据录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企业应及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资料。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作出处理。

  五、联合年报申报:今年全面实行网上联合申报。在年报中,经促、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管、会计师事务所各部门年报申报按下列指引办理:(一)向各部门联合年报申报;(二)向外汇管理部门年报申报;(三)国税和地税部门年报通办。

    (一)向各部门联合年报申报。申报企业或代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直接登录“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选择广东省专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插入USBKEY,点击“移动证书登录”,输入密码进入系统;没有申领电子密匙的企业点击“普通登录”,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或123456),进入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然后根据网上联合年报操作手册(企业版)要求录入数据信息并提交相应年报部门。另外,财政部门还需要企业同时登录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信息填报系统(久其软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今年鼓励企业继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以提高联合年报有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向外汇管理部门年报申报。申报企业或代申报的会计师事务、银行直接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表、2013年末资产负责表、2013年度利润表以及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统计表。申报企业无需提交外汇管理年报信息纸质材料,但须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留存相关材料3年以上备查。如对填报并提交的电子数据存在疑问的,外汇管理部门可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核对。“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使用前,申报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登录和浏览器设置说明》(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常用下载栏目),做好浏览器的设置工作,网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已经通过应用服务平台办理过外汇业务的申报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进行浏览器设置,其业务管理员和密码已经存在;对于未通过应用服务平台办理过外汇业务的境内企业,系统自动创建业务管理员(ba)和初始密(默认为组织机构代码)。若使用中企业业务管理员(ba)密码遗忙,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密码重置。

    (三)国税和地税部门年报通办。今年继续国、地税部门实行年报通办,申报企业可任意选择国税或地税部门办理联合年报,通过后不需到另一税务部门办理。

    六、参加联合年报部门咨询电话

    经促局:86293802 

    财政局:86332812

    国税局:12366-1

    地税局:12366-2

    统计局:86337282

    外汇管理局:86226037、86226054

  

    注: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001-0722,咨询信箱:chinalhnj@vip.126.com 

 

2014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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