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里水镇解决企业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入读小学问题的通知
为妥善解决镇内企业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教育问题,有效留住企业的优秀人才,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里水总商会向里水镇政府提出倡议,提供学位解决镇内企业非里水户籍骨干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问题,现就子女入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条件及名额
(一)入学对象。
1、里水镇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业(房地产除外)的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需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普通借读生(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16类条件的任一项的适龄儿童,见附件7)。
2、适龄儿童是指: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3、普通借读生须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在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完成后,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特殊贡献学位、积分制学位的分值高低,安排企业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额满即止。
(二)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所在企业符合本办法的评定标准。
2、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里水镇内企业工作并与里水镇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是企业的高管或技术骨干,在里水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个人所得税,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
(三)学位情况。2014年度拟解决企业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名额为55名。
1、里水中心小学、旗峰小学、里水小学无剩余学位,不受理本办法取得学位的入学申请。
2、可提供学位的学校:麻奢小学、和顺中心小学、和顺小学。
3、可提供学位的总数:55名。
(四)志愿情况
里水总商会把获得入学资格儿童的相关信息报镇教育局,教育局将结合所报志愿安排就读,如果该校报名人数超过学位,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志愿,如不服从安排,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评定标准。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企业,优先给予学位配额,剩余学位按照积分制,由高到低分配给予其他企业。企业可自行选择申报特殊贡献学位或积分制学位,但不可同时申报,一经申报,不得修改。
(一)特殊贡献学位。
1、上年度纳税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个入学名额;
4、新材料基地核心区投资奖。入驻广东新材料产业基地A、B、C区,并完成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个入学名额。
以上四项,只有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二)积分制学位。
镇内的企业按照规模效益、技术创新、行业引领、社会责任四类进行积分评定(评分标准见附表1),根据学位数额,按照积分由高至低顺序分配学位,积分排名1-5名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个学位名额,积分排名第6名及以后的企业,根据学位数量,每家企业给予1个学位名额,额满即止。若出现积分相同,按照上年度纳税额高的优先。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本镇公(民)办学校或本镇外学校已入读并已建立小学学籍的,不符合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借读申请条件。
(二)非南海户籍借读生家长需办理计划生育审核手续,各新生家长要及早办理。(具体见附件6须知)
(三)符合本办法要求并取得资格的普通借读生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入读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由里水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企业取得的学位由企业自行安排给本企业的高管或技术骨干的子女入学(员工子女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如果企业获得的指标比本年度该企业符合入读一年级资格的员工子女人数多,则多余指标作废。
五、申报时间
本次解决企业非里水户籍员工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分两个阶段申报:一是企业资格认定;二是企业员工子女入读资格认定。
(一)企业资格认定
1、申报时间:2014年7月3日-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地点:里水总商会
3、提交资料:
(1)特殊贡献学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承诺书(附件2)
——里水镇企业特殊贡献学位申请表(附件3);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纳税贡献学位的提交国税、地税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申请固定资产投资学位的,提交发票、合同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积分制学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承诺书(附件2)
——里水镇企业非户籍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表(附件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自评得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营业收入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报;R&D支出提供科技统计报表;纳税额由国税、地税出具纳税证明;公益捐赠提供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环保责任及诚信经营2项自评得分不用提交材料,由里水总商会统一提交相关部门核实。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盖企业公章。
(二) 企业员工子女入读资格认定
7月9日前在里水总商会网站公布经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学位数量,企业按照所得学位数量确定需要入读的员工子女,并申报入读资格。
1、申报时间:2014年7月14日,逾期不报,作放弃入读资格处理。
2、申报地点:里水总商会
3、提交资料:
(1)里水镇企业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5);
(2)入读子女父亲或母亲与企业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的证明材料;
(3)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水分局出具的入读子女家长的参保证明,地税局出具的入读学生家长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4)里水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见附件6须知),港澳台人士除外;
(5)父母和入读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必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入读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子女必须提供合法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入读学生家长提供的则要在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查实的,当即取消已经入学学生的学籍,并取消申报企业今后三年的申请资格。
附件1:里水镇企业非户籍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评分标准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里水镇企业特殊贡献学位申请表
附件4:里水镇企业非户籍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积分表
附件5:里水镇企业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附件6:里水镇办理《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照顾借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须知
附件7:政策性借读16类条件
详情咨询请致电里水总商会,电话:85636102 ,联系人:李洁娇。
里水总商会
2014年6月27日